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5月9日13時20分訊(記者 李裊)為全力紓解企業困難,復生產、穩就業,重慶日前出臺了企業社保費“減免緩”政策。今(9)日,市人力社保局提醒,符合條件的企業,除了可享受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還可申請緩繳。需要注意的是,超過規定時間不能再申請緩繳,各單位要注意申請緩繳的時間節點。
緩繳需具備這些條件
除機關事業單位外,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在減免政策執行期內,可申請緩繳從2020年2月開始的當期應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簡稱三項社會保險費),征收期最長可延長6個月。即:2月應繳費最長可延長至7月,3月應繳費最長可延長至8月,以此類推。
申請流程看過來
2020年4月30日及以前,符合緩解條件的參保單位,可按照《重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社會保險費緩解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0】7號)執行,由參保單位自行選擇三項社會保險費繳納時間,無需申報;
2020年4月30日后,符合緩繳條件的參保單位需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對減免政策執行期內的當期應繳的三項社會保險費(中小微企業2020年2-6月,大型企業和其他非企業單位2020年2-4月,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2020年2-4月),事前向參保地人力社保部門申請緩繳,填寫緩繳原因并選擇緩繳險種及對應時段,由參保地人力社保部門會同稅務部門確定緩繳名單并向市人力社保局、市稅務局報送備案表。
由稅務部門將對應所屬期的限繳時間按申請延長,含4月30日以前已自動享受緩繳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即:2月應繳費最長可延長至7月,3月應繳費最長可延長至8月,以此類推)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申請方式
申請緩繳的參保單位可登錄重慶社保網上經辦平臺進行線上申請緩繳,也可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現場申請緩繳,填寫《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申請緩繳成功后,申請單位可在網上或經辦機構前臺打印《社會保險費緩繳情況告知書》。
申請時間
據了解,申請緩繳的中小微企業,按照以下時間段提出緩繳申請:
5月19日及之前申請緩繳2至6月當期應繳三項社會保險費;
5月20日—5月25日期間只能申請緩繳5月、6月當期應繳三項社會保險費;
5月26日至6月25日期間只能申請緩繳6月當期應繳三項社會保險費。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緩繳的大型企業和其他非企業單位,以及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按照以下時間段提出緩繳申請:5月19日及之前申請緩繳2—4月當期應繳三項社會保險費,5月19日后不能再申請緩繳。